北京竞争垄断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为打假维权方案的设计和策划提供法律服务
*提供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取证法律服务
*代理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代理虚假宣传侵权案件
*代理贬损竞争对手侵权案件
*代理不正当获取具体交易机会侵权案件
*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为企业建立合理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代理各类不正当竞争控告案件
*代理客户各类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专项服务体系
提要
怎样确定企业所需求的商业秘密法律服务内容?请企业审视自身在商业秘密法律管理方面的现状,考虑是希望在短期内建立完备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还是希望不仅建立法律保护体系同时也需要长期寻求律师的法律支持?下面“服务项目”只是我们作为专业律师对于事务的划分,企业实际所面对的问题是千差万别的,具体服务内容由客户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组合的。不论怎样,律师与客户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从法律角度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现状法律风险评估
如果你企业没有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希望通过对商业秘密管理现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引入商业秘密法律管理方案;如果你企业已经建立了较齐备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想确定是否仍存在法律风险,那么,本项服务是非常适宜的。商业秘密法专业律师将通过各种方式来评估企业商业秘密法律风险程度,并出具风险评估法律意见报告书(含对管理体系的评价、法律风险隐患、改进意见等)。
企业商业秘密法律管理项目咨询
“商业秘密法律管理”是指从法律角度对商业秘密的管理行为、管理体系。本项服务是指对客户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的建立进行全方面的咨询,通过咨询服务达到以下目的:1、完成对客户目前商业管理及保护中所存在的法律欠缺诊断;2、提出符合客户实际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案及具体管理操作指南;3、辅导客户实施商业秘密法律解决方案;4、修正商业秘密管理法律方案;5、向客户提供后期商业秘密法律支持。
商业秘密管理常年法律顾问
这是中国商业秘密法律网的一项常规服务。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对于企业而言,是项持续的工作事项。商业秘密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向客户提供以下五项服务:1、有关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防范的法律咨询;2、审查、指导拟制客户商业秘密法律管理相关的文件;3、审查、修改客户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文件;4、向客户提供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培训辅导;5、代理客户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商业秘密法律管理内部培训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向客户提供有关商业秘密法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内部培训。我们希望通过培训使客户正确认识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在何处,知悉商业秘密管理的要点,掌握如何设计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管理方案及经营实践中如何正确跟进执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案。
培训具体内容及所需时间依据客户的培训需求,由客户与律师协商确定。
企业内部培训的增值服务是律师可以对客户现行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法律文件制作
这是比较细化的服务内容。本项服务的宗旨是从文件层面对客户涉及商业秘密的事务进行“把关”,通过每一个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使客户可能受到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审查修改客户方起草的法律文件(含内部管理、外部管理);2、为客户起草商业秘密管理法律文件;3、参与客户方与法律文件相关的商务谈判或内部协商。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从每一份法律文件开始!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代理
专业律师处理专业法律事务。如果你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则可以委托我们代理案件。
作为专业商业秘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我们将依据案件客观情况,完成以下工作:1、为客户分析、评估案件要点、难点;2、出具案件处理法律意见书;3、提出证据收集工作方案及协同证据收集;4、代理出庭参加案件审理;5、案件其他后续工作事项。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其特点是案件的审理与企业既往管理行为有关联,故,我们请企业充分加强事前管理!
服 务 流 程
咨询—受理—承办—回访
咨询:填写登记表—律师提供咨询—进一步沟通
受理:达成合作意向—出具风险告知书—签约
承办:立项—调查取证—书写代理词—出庭—判决—执行
回访:结案—服务满意度调查
“专门的服务,专业的律师,专家的背景”
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咨询收费
第一步:咨询预约
当事人可以采用三种方式进行预约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以及电子信箱预约。
当事人可通过客服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13121810881,13501274147。
客服邮箱:zdd-china@163.com , nhwan410@163.com。
客服QQ:2351383923,154027589。
通过在线预约咨询等形式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或者遇到的法律纠纷,由律师出具具体咨询意见及建议。
注意:当事人来本所办理业务需提前电话预约律师,以便律师安排时间接待。
因业务繁忙,恕不接待未预约的来访,敬请支持和谅解。
第二步:预约后面谈
经过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的,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1)当事人在电话咨询后可带齐相应案件材料,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律师事务所或约定的其他地点当面咨询
服务方式:
1、根据客户的要求上门咨询;
2、到客户指定的地点提供咨询;
3、到我们的办公地址进行咨询。
(2)面谈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及工作时间等因素收取律师咨询费,咨询收费标准按200-2000元/小时。
(3)建议咨询前最好有咨询提纲,以便律师对您的问题有针对性解答,节省您的时间。
(4)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步:聘请律师、咨询律师联系方式:
单 位: 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深圳等)
联系人: 谢律师 张律师 郑律师 赵律师 薛律师
手 机: 13501274147 13121810881
电 话: 010-50559999 传真:010-50959998
邮 箱: zdd-china@163.com , nhwan410@163.com
Q Q: 2351383923,15402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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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